什么条件下可以竞争性谈判?

文章浏览量:21969 次 发布时间:2011-12-09
       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,采购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;招标公告发出后没有足够的合格供应商投标;重新招标未能成立;技术复杂、性质特殊,事先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,或事先不能计算出标的价格总额的;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。
关于我们 | 帮助中心 | 联系方式 |
主管单位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   京ICP备13037734号-1
主办单位:中国招标投标协会     技术支持:北京九合互联科技有限公司
客户服务:010-68445865(集团客户)  010-68445863  技术咨询:010-68445850
服务监督:010-88653342 88653335     咨询邮箱:zbsjxjy@zbsdj.com
地址: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0层1008室    邮编:100045